【圆明网】因为中共搞“百年庆”所谓“维稳”,四月十五日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张健和他八十来岁的母亲朱淑玲被绑架。目前,母亲朱淑玲已回家,张健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后,又被劫持到第三看守所。
张健,47岁,小时受伤,导致一只眼睛失明,就在另一只眼睛即将失明时,他幸遇法轮大法。通过修炼大法,他保住了另一只眼睛。
张健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乐观豁达,与世无争。虽然由于身体原因,他没有工作,但他没有自怨自艾,而是力所能及的承担家务——洗衣、擦地,帮助哥哥带小孩……孝顺双亲。给父亲送终后,张健又继续照料、陪伴80来岁的母亲,为这个家庭默默尽着自己的一份责任。
修炼法轮大法,张健平和、勤劳、善良,是安分守己的好人、孝子。中共打压迫害正信法轮大法已经二十一年,把最善良的民众当作其“维稳”的威胁而指使各级公检法屡屡迫害这些好人。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五日,长春市二道区公安分局、政法委、东盛路派出所、社区等十多人闯入张健家中,将张健和母亲朱淑玲绑架到东盛路派出所,随后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等私人物品。
当晚十点多,母亲朱淑玲被以“取保候审”的方式放回家,张健被送到长春市拘留所(苇子沟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四月三十日,张健非法拘留期满后,他的母亲朱淑玲满怀希望去东盛派出所接张健,却被告知要送看守所。在张健体检不合格的情况下,连夜被送到长春市第三看守所继续迫害。
一家人遭残酷迫害
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迫害时,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抄家、判刑,甚至虐杀,张健一家人,包括父亲、母亲、哥哥那时都修炼法轮大法,从那天开始,一家人遭到绑架、骚扰、劳教、判刑迫害。
张健的父亲因坚持信仰,被非法劳教。回家后,父亲身体出现病态,生活不能自理,瘫痪在床两年后,不幸离世。
张健的哥哥于二零零零年被非法重判十四年,在吉林监狱经历酷刑折磨而放弃修炼,二零一一年出狱。
一九九九年之后,张健曾被非法劳动教养二次,第二次被关押三年后,因不“转化”,又被转到兴隆山洗脑班继续迫害半年,直到洗脑班解体,他始终坚守信仰法轮大法。
从洗脑班回家后,张健的视力下降,戴上一千度的近视镜,视力仍为0.1。
长春市八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现今,中共政府的“节日”成了百姓们的“劫日”,满大街的警车,到处的红旗,背地里却是不拿手续不出示证件的流氓绑架,世界上哪个党如此害怕,连残疾人和八十来岁的老人都要关起来。
其实,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四日、十五日两天,除了张健和母亲朱淑玲被绑架,还有五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骚扰。四月二十日,又有两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四月十四日,法轮功学员姜丽娟、孙振铁、耿老太太三人被东站派出所警察绑架,均被非法拘留十五日。另有战老太太的大法书被抄走。
四月十五日,荣光路派出所警察蹲守一夜,绑架了四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李鹏。警察问他是否修炼法轮功,李鹏回答“炼!”就被非法拘留十五日。
四月二十日,高级软件工程师谢蓉春、徐丽娜夫妻被八里堡警察派出所绑架。夫妇两人均被拘留。
二十一年,中共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大法学员的迫害没有停歇。善恶有报是天理,上天是有眼睛的,人做了什么都要自己承担,身处公检法体制中的公务员,希望你们能够智慧的悬崖勒马,将功赎罪,不再与邪党为伍,不再迫害大法弟子,释放孝子张健早日回家。
相关信息:
二道分局东盛路派出所
办公地址:民丰大街699号
电话:0431-84855041
张强:15754362261
于浩:15754362326
关朝新:15904403175
贾东:13844022946
姜海洋:15904417022
邰敬:15904404278
聂子博:18343091745
张言:18644968376
赵文虎:15754362281
高伟:15904415628
张雪:15904415335
赵宇:15904406899
李文淇:18143076777
何洋:15754361615
曹希红:15904406915
杨顺利:15904406787
李雪丹:15904406897
长春市拘留所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苇子沟
所长宋起伟:0431-84586301
政委:0431-84586302
拘留所服务电话:13354305771
举报:0431-84599555
支队纪检:0431-88908340
办:0431-89630607、0431-84590333、0431-84599555、0431-84592044
长春市第三看守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奢岭镇幸福村
电话:0431-84102703、87985252、87975151、84162707、84162712、84162705、84162701
所长孙海峰
副所长隋庆国(主管狱政)
长春二道区政法委:政法委、610办公室
电话:0431-84657810
书记刘绍峰:15584219999
副书记王立国:0431-84648204
法制办:0431-84800086
* * *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